中新网2月28日电 最新一期的《瞭望》刊登文章说,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到行政许可法的实施,从行政体制改革到科技、卫生、文化体制改革,从“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到以人为本、依法行政。中共中央党校政法部副主任卓泽渊教授说,近几年来,以立法作为龙头的法治发展,有力地推动了中国共产党的依法执政和中国政府的依法行政的发展。
2002年12月4日,履新不到一个月的胡锦涛就在首都各界纪念宪法公布施行20周年大会上发表讲话强调: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宪法意识和宪法权威,切实保证宪法的贯彻实施,这对于推动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而团结奋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一年的12月26日,新一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又把宪法确定为学习内容,昭示着执政党坚定不移地走“依法治国”的决心。
在此之前闭幕的党的十六大,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章修正案》,其中增写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内容,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明确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性,强调要坚持这三者的有机结合和辩证统一,不断把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推向前进。这表明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对自己选择的政治发展道路充满信心,表明了全党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树立依法执政意识,自觉地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形成了制度规范。
2004年9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又提出了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问题,作出了《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卓泽渊教授说,正是这一决定,把依法执政作为中国执政五十五年的成功经验加以总结,提出必须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并把提高全党的依法执政能力作为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在此之前的2004年4月,国务院发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宣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经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
2004年7月1日,继《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之后,又一部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重要法律《行政许可法》开始实施。《行政许可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和一系列制度、措施,不仅是对行政许可本身的规范和重大改革,也是对整个政府工作的进一步规范,因此被称为“政府自身建设的革命”。
《行政许可法》实施一周年后,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用一组数据展现了各地各部门贯彻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成果:“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和58个国务院部门,共清理行政许可项目25797项,取消8666项,调整1841项。”
此外,各地各部门还通过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开放档案馆、建立和完善政府网站等方式,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的透明度。截至2005年8月,已有14个省、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地方性法规或规章,有4个省和较大的市制定了政务公开的规章。
中国共产党和国家的政策、人民群众的共同意志通过法律的形式来体现,还表现在《反分裂国家法》的制定和通过。2005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以高票赞成、零票反对通过了《反分裂国家法》。《反分裂国家法》一方面以基本法律的形式,第一次将宪法中的有关原则具体化,另一方面又把党和国家的政策主张与各项政策法规提升到法律的高度。这部法律的制定与实施,表明我对台政策已基本形成了由国家根本大法、对台基本方针、基本法律、领导人重要宣示与具体的政策法规共同组成的完整体系,构建出一个层次齐全、可操作性强的法律架构,标志着我对台工作已进入“依法反独”、依法推动两岸各项交流的新阶段。(杨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