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二月二十六日电 国务院近日发布四项公共卫生类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官方媒体今日起陆续摘要播发这四件专项预案文本。
据介绍,这四件公共卫生类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是: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编制公共卫生类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是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公共卫生类突发公共事件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相关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预案规定,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成立相应的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接到有关指示后,立即启动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工作,相应级别的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也要启动工作。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适用于突发公共事件所导致的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预案规定,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成立相应的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接到关于医疗卫生救援突发公共事件的有关指示、通报和报告后,立即启动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工作,迅速组织开展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并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有关处理情况。
———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适用于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畜牧业生产严重损失和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预案规定,建立全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开展日常监测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监测信息,及时分析并做出预警。
———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适用于在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预案规定,各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建立全国统一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设立全国统一的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