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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拟建限价商品房 解困中低收入“夹心层”(3)

2006年02月17日 09:33

   名词解释

    [经济适用房]

    是指以行政划拨土地,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以保本微利为原则,面向中低收人工薪家庭出售的普通商品房。多数经济适用房比商品房要便宜很多,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政府减免了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的税费,开发商除缴纳营业税及其附加税、耕地占用税、电贴费、水资源费(减半)以外,其他各项税费一律免缴,降低了建设成本。二是政府控制销售价格,限制开发商利润在3%以下。

    [限价商品房]

    是政府将通过土地招投标的方式,为项目做出最高限价。限价商品房还是商品房性质,只不过和完全公开的由市场供需决定价格的商品房相比,政府控制得多一些。限价商品房与经济适用房有异曲同工之处,在土地出让的环节上,并非完全的市场化,政府具有一定的指导性。

    有专家指出,限价商品房推出后,土地出让环节将更加复杂。日后的售价将成为开发商能否拿到土地的一项重要指标,开发商要在有竞争的前提下,服从政府提出的售价限制,并且售价较低者才有中标的可能。

    各方声音

    “低价位商品房不能代替经济适用住房。” ——包宗华

    前段时期,社会上出现了一些对推行经济适用住房制度的议论,有些人认为经济适用住房已经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建议取消经济适用房制度。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包宗华指出,“这些年中国在推行经济适用住房中出现了一些问题,正确的方法是认真解决,而不能‘因噎废食’地去取消这个决定性环节”。他强调经济适用住房含有社会保障性质,政府有权调控其户型和房价;而政府对低价位商品房却只能发出号召而无约束力,因此双方是不可替代的。

    “与2005年相比,2006年买房更不如租房。”——哈继铭

    在2005年曾经发表过“买房不如租房”的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首席经济学家哈继铭日前发表文章指出,去年调查过的12个城市167个楼盘在2006年春节期间的调查显示,购房资金成本与租金比率均有所上升,这一指标的提高主要是房价涨幅依然大于租金增幅。2006年春节期间,中金公司研究员对去年调查的部分城市和楼盘进行了复查。复查的12个城市167个楼盘这一年来购房资金成本与租金比率均有所上升,平均升幅为11%。

    其中,北京和苏州2005年房价涨幅较大,但是租金下降,购房资金成本和租金已经基本持平,未来房价涨幅必将趋缓。哈继铭判断,“2006年政府出台全国性的新政策抑制房价上涨的可能性较小,按揭贷款利率将保持不变,政府有可能通过强化现有税收政策的执行抑制短期炒作、鼓励自住,以期拉动相关消费”。(栗晓莉 王丽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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