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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停车管理新办法能否终结小区停车收费纠纷?(2)

2006年02月16日 14:48

   临时停车费减半

  现行的机动车停放收费指导价标准中规定:临时停车收费居住小区配建地下停车:小型车每半小时不高于1元,大型车每半小时不高于2元。

  而征求意见稿中对暂时停车收费确定的标准比现行标准低了一半。临时停放收费标准:小型车0.5元/1小时,大型车1元/1小时。

  另外,征求意见稿第十四条《免收范围》中明确规定:机动车进入居住区停车场(位)临时停放第一小时免费,从第二小时起计收停放管理服务费。而现行的收费标准中没有免收条款。

    管理办法仍有不明确之处

  尽管《北京市居住区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许多现存的问题进行了明确界定,但业内人士认为仍有问题没有明确。

  地下车位收费仍无标准

  在新建商品房小区,地下停车少则一个月四五百元,多则达到七八百元,有的甚至更高。业主普遍认为,这样的收费标准过高。而开发商拥有地下车位的产权或经营权,显然在定价问题上处于强势。

  之所以地下停车收费矛盾会多次引起激烈的纠纷,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没有一个各方公认的收费标准。在上周亮相的征求意见稿中,对非露天的地下车位长租收费标准仍实行市场调节价。并且规定:居住区非露天机动车停车场(位)的经营收益按照所有权进行分配。

  人民大学郑华教授建议,对于开发商拥有产权的地下车位也应出台相应的标准限制其过高的价格。据了解,一个20平方米的地下车位成本为七八万。如果月收费四百元,开发商十余年就可收回成本,有的甚至十年就能收回成本。其收益率普遍高于房屋本身的出租回报率。因此,郑华建议通过限制地下车位的出租回报率来间接限制其租金价格。

  服务费标准有待明确

  盛世物业的负责人刘刚介绍,目前业主交纳的地下车位费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交给开发商的租金,另一部分为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的服务管理费用。如五百元每月的地下停车费中,300元为交给开发商的租金,200元为物业公司的服务费用。

  而征求意见稿中规定暂时停车的收费标准小型车为0.5元每小时,大型车为1元每小时。其中没有明确该标准是否包含了管理服务费。

  一位细心的业主为记者算了一笔账后发现,采用暂时停车的收费标准比长期包租更合算。如按业主每天停车12小时计算,且按规定第一小时免费。一天的停车费用为(12-1)×0.5=5.5元。一个月的停车费用为5.5×30=165元。目前商品房小区的地下停车费普遍在每月400元以上。而小区内的临时车位又是相当有限的,届时将会出现业主争抢临时车位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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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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