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大队正式交警50多人、非警员高达近200人。非警员中一部分是合同制民警,更多的是从社会上招的临时工,什么手续也没有。非警员虽然穿警服,但没有警号、没有工作证。
按规定,非警员并没有执法权力、不能单独执法。但在我们这里,他们成了交警执法的主要人员,因为要靠这些人来创收。
除事故中队,其他5个交警中队根据所辖地区“肥瘦”每月都有数额不等的罚款任务,完不成任务中队领导就要下岗。
中队再把任务分到组,任务交不齐非警员们就没有收入,还得自己贴钱交任务。罚的钱,中队全额交大队,大队给中队返还30%,中队自己留20%,剩下的10%是在岗人员的提成,通过会计作工资表发给个人,非警员们收入全靠这些。
一般来说,只要队里下达任务大家都能完成,拼命逮车就是了,24小时上路,定点查、开车到处转着查。负责城区的一中队有3台警车,每台车以前每月三万元任务,从去年7月份降到两万,5个交通岗亭,一个岗亭每月5000元任务。其他中队任务高的每月14万元、最低的也有五六万。
这些任务都是口头下达。领导打招呼,对外谁也不准说。其实从2000年后就有罚款任务了。大队领导给我们开会下达罚款任务时说,“我不管你们怎么弄,到每个月20号,必须把钱给我弄来,哪怕你去偷、去抢、去借,任务得交齐”。还有一位领导更绝,说“你们下河捞,也得给我捞够这个钱”。
正式干警领两份工资,一面吃财政饭,一面拿非警员的提成金,手机费、吃喝招待费中队报销。正式干警在办公室吹牛打牌,大多不用出勤,跟车的也出勤不出力,不下车、不查车。中队留的20%说是修车加油,其实至少一半吃喝掉了。非警员一般每月工资五六百元,有的中队连这都克扣、拖欠。大家也不敢吭气,队领导暗示谁反映开除谁,反正没什么正规手续。
公安局长“吃”交警
灵璧县交警队搞钱搞得这么凶,光近两、三年收入也有两千多万,可现在,不仅账上没钱、工资有时不能正常发放,还欠400多万元贷款,连交警大队停车场也抵押出去了。
怎么会这样呢?在这条“食物链”的顶端,高踞着原公安局长王建华。
一般县交警大队只有三五个领导职数,而灵璧县交警大队居然有8名副大队长,另外还有3位班子成员,全省最多。这是王建华为控制交警、制造混乱而精心安排的。交警大队包括临时工进出都由他决定。他想提拔谁就提拔谁,不经过县里他直接宣布,很多副大队长、指导员都没报组织部门批,县局擅自下文。
王建华从交警那里“吃钱”,自己或叫驾驶员直接找财务拿、报。财务听他的,交警大队领导说队里开支,一分钱要不到,王建华要,一下子能拿十几二十万,大队领导都不知道这钱从哪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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