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22日电 据法制日报消息,中国民政部正在研究制定《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基本规范》,将对救助保护机构在设施设备、服务内容、内部管理和人员队伍上所要达到的基本标准做出详细规定。
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在20日召开的为了明天———全国保护流浪未成年人工作会议上作出上述表示。他说,在此基础上,民政部还将研究制定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国家等级创建标准,开展创建活动。
据介绍,截至2004年底,民政部累计投入部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5000多万元,地方配套资金投入上亿元,建成了130家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目前,依托这些保护中心和1026家救助管理站,流浪未成年人服务体系初步建立,保证了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正常开展。
窦玉沛介绍说,各地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将引入社会工作专业制度,聘用专业社会工作者,设立社工工作站,为流浪未成年人提供心理咨询、行为矫治等专业服务;要聘用专职老师,为流浪未成年人提供思想道德、文化知识教育、法制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孙春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