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筹建成立领事保护处
第三,加强应急机制。国内、部内有关部门及驻外使领馆都建立和完善了相应的领事保护应急机制,主要内容是:成立应急小组,制定工作计划;确定联络方案,保障信息畅通;开设热线电话,收集各方信息;协调国内外有关单位共同展开工作。最近,外交部领事司正在积极筹建成立领事保护处,专门负责领事预警和领事保护案件的处理。
第四,加强服务机制。向社会颁布《中国境外领事保护和服务指南》,同时,了解和掌握中国公民在国外情况并与其建立直接联络,以便于及时提供领事保护和服务。
第五, 加强磋商机制。通过双边定期磋商、紧急交涉、派出外交部长特别代表或政府工作组等形式,赴事发地点,敦促有关国家采取措施,切实维护海外中国公民合法权益。
中国公民境外活动统计
出境人次:5130万 (累计2004年-2005年第三季度)
累计海外中资企业:8,000多家
海外中资机构:1,900多家
援外项目组:130个
境外业务人员:60多万人
远洋渔业人员:4万余人
全程协助保周全工作内容
当领事保护案件发生后,领事官员需首先核实涉案人员的中国公民身份,全面快速了解案情,并采取相关措施,提供帮助。工作主要包括:
一、当中国公民的合法权益在所在国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经济、劳资等民事纠纷或涉入刑事案件,并已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时,使领馆可应当事人请求向其提供相关的法律协助(如推荐律师、翻译等),视情旁听审判,敦促驻在国公正、公平、依法处理。
二、如中国公民被拘留、逮捕或正在服刑时,使领馆可应当事人要求对其进行探视。如受到不公正待遇,使领馆可向驻在国有关部门交涉,帮助当事人获得公正、人道主义待遇。
三、当驻在国发生战乱、重大自然灾害时,使领馆与侨民保持密切联系,并协助驻在国开展救助行动或视情况撤侨。
四、中国公民在境外遇到困难以至生计出现问题时,使领馆应当事人要求,与其家属联系,以便及时解决所需费用。
五、遇有亲友在国外失踪或久无音讯,使领馆可协助找寻。
六、 中国公民在外遭遇意外事故,使领馆将事故情况通知当事人家属,并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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