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5日电 北京市副市长张茅在北京城市管理广播节目中与市民共话“节约型城市”时表示,过去政府对小排量汽车的问题重视程度不够,现在,政府有关部门非常关心这个问题。“下一步北京将根据国家政策,结合北京市的情况,来发展和支持小排量汽车的生产和使用。”
北京目前对小排量汽车的限行规定主要是“1.0以下排量汽车不准上长安街和二、三环最内侧车道(快速道)”。
1998年12月,北京市制定并实施“长安街限行1.0以下排量汽车”的规定。据北京市交管局有关负责人称,当时1.0以下排量汽车主要是微型面包车。这些小排量车车速低、提速慢、故障多,严重影响长安街畅通。鉴于长安街的特殊性,规定1.0以下排量汽车从上午7时到晚8时不得行驶从大北窑桥到新兴桥之间的长安街。
“1.0以下排量汽车不准上二、三环最内侧车道(快速道)”的规定于1999年9月出台。主要也是考虑到小排量汽车制动性能差、提速慢,容易造成拥堵,为了保证二、三环道路的畅通,才制定并实施这一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