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6日电 被称为“白米炸弹客”的杨儒门案,台“高院”6日宣判,判处杨儒门有期徒刑5年10个月,并科罚金新台币10万元,不得交保,全案可再上诉。
据台湾媒体报道,去年10月此案曾一审判处杨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科罚金新台币10万元,经上诉后,台“高院”今日二审宣判。
今天上午台“高院”外依旧聚集了许多声援杨儒门的群众,他们强调如果没有杨儒门,“政府”根本一点都不重视农民,也期待杨儒门能早日在年前交保,让杨儒门回彰化老家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