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23日电 据检察日报报道,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昨天公开审理曹天予诉作家周国平、长江文艺出版社侵犯名誉权案。
2004年7月,周国平出版《岁月与性情》(长江文艺出版社出版)一书,书中内容涉及到了上世纪60年代初期的“X小组”事件与郭沫若之子郭世英。
曹天予认为,周国平在书中将自己化名为曹秋池,称郭世英之死与自己的“告密”有关,并对自己的人格进行了贬损与污蔑,把自己描绘成一个人性扭曲的人,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
周国平对曹天予的指责进行了反驳,他说在《岁月与性情》一书出版前,已有曹天予告发“X小组”的说法,并不是自己首先涉及,更不是虚构,因此认为书中的描写并不构成对曹天予的名誉侵权。长江文艺出版社的代理人也认为,出版社已经尽了合理审查义务。
在此案审理中,张鹤慈、孙经武作为被告的证人到庭。由于涉及40多年前的往事,法庭审理持续将近7个小时。
合议庭最后宣布,此案将择日作出判决。(郑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