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21日电 连战、宋楚瑜告陈水扁案今日(21日)下午4时宣判,台北“地院”判决陈水扁败诉,创下“司法”史上现任台湾地区领导人当被告并且败诉的纪录。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本案起于去年11月14日,陈水扁在台北县板桥市民进党“立委”造势晚会上,突然语出惊人说,连宋在“320”后发动所谓“柔性政变”的“七日流产政变”,要老将怂恿高级将领“一个一个辞官、一个一个装病”。后来又在去年11月16日的民进党中常会上演说提到相同内容。
连宋认为,对一个政治人物指控政变,是很严重的事,纵然有“柔性”的修饰词,还是会造成人民对其失却信任,并造成在社会上的评价受到贬损。连宋主张陈水扁应就损害名誉的行为,负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责任,除给付1元赔偿金,并在岛内三家报纸头版,以及英、美、日、法等地知名报纸报头下方,刊登半版道歉启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