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文记者门”事件昨天再起波澜。四川某报记者陈勇昨天上午10点到法院再次递交了起诉书,坚决要求王志文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0万元。对于引起陈勇“感冒”的剧组声明,《龙虎人生》一剧的执行制片人钱青青表示,对方的不实报道造成了很恶劣的社会影响,声明是如实反映警方的调查结果,这绝对不是炒作行为。
陈勇为何签名“王志文不在打人现场”
在剧组发给本报(注:新闻晚报)的当地警方的“治安调解书”中,陈勇夫妇和剧组的代理人钱青青代表双方分别签名。调解书上说明:“陈勇在‘龙’剧组新街拍摄现场拍摄照片时,被‘龙’剧组演员王志文认为陈勇在对其拍摄,双方发生纠纷。后陈勇到杜家客栈找王志文理论时,被剧组人员陈斌阻止,遂双方发生抓扯,致双方相互伤害,并造成一定损失。经前期调查,此案属于治安纠纷,故进行治安调解。(双方抓扯时王志文并未在场)。”
陈勇本人既然已经在调解书上签字,并亲自签字承认王志文不在打人现场,在明显对自己不利的情况下,他为何又要打官司呢?是不是又是自我炒作呢?
陈勇昨天对此解释:“这份调解书是和剧组签订的,只能说明和剧组的纠纷解决了。所谓王志文不在打人现场,仅仅证实了在事件的后半部分双方的抓扯中,他不在现场。但是,之前王志文发现我在拍摄的时候,他和另外一个人揪扯我拖往50多米开外的杜家客栈,王志文当胸给了我一拳。”陈勇表示,自己挨打有现场目击者可以作证,目前暂不方便透露具体人姓名。
剧组风波平息后为何“高调”声明
一场风波平息之后再杀“回马枪”,陈勇昨天认为责任全部在对方,因为双方在协议中明确了“停止新闻炒作”,对外统一口径是“和解”了。“我之所以撤消上次的起诉而接受调解,是因为有人劝我说,王志文是名人,希望我姿态高一些。现在剧组高调声明中的公开指责是一种出尔反尔行为。”
对此,剧组钱青青昨天表示,这份声明根据的是警方调查结果,是完全客观属实的。剧组在事发之后很长时间保持了沉默,就是不希望陷入炒作和无聊的口水战。调查出来之后,我们有必要向公众通报真实情况。“他现在突然推翻自己承认的说法,再次起诉打官司,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尊重法律,依据法律程序办事。”
从握手言和到再度反目,事件的反复无常引起了很多人关注。打人、签字、炒作等字眼中都留下了大量的缝隙,人们对究竟谁在“搞鬼”心存很多疑问和不解。不过,双方都表示,要依赖法律武器维护权益,届时一切都将水落石出。
(新闻晚报;张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