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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社会资本发展城市公共交通

2005年11月30日 17:36

  中新网11月30日电 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日前共同出台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共交通投资、建设和经营,并进一步开放公共交通市场,实行特许经营制度。

  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日前共同制定的《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中强调,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既要积极稳妥地推进行业改革,也要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积极稳妥地推进行业改革:一是要按照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的总体要求,鼓励社会资本包括境外资本以合资、合作或委托经营等方式参与公共交通投资、建设和经营。二是有序开放公共交通市场,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形成国有主导、多方参与、规模经营、有序竞争的格局。

  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一是城市人民政府要对轨道交通、综合换乘枢纽、场站建设,以及车辆和设施装备的配置、更新给予必要的资金和政策扶持。二是对公共交通实行经济补贴、补偿政策。三是要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考虑企业经营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科学合理地核定公共交通票价。四是优先安排公共交通设施建设用地,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确定的停车场、保养场、首末站、调度中心、换乘枢纽等设施,其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以用划拨方式供地。

 
编辑:郜威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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