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25日电 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上海地产总经理毛玉萍被控讹骗,向香港区域法院申请永久终止聆讯失败后,昨午即向香港高等法院寻求司法覆核,直指区院法官韦毅志犯了三项法律错误。不过香港高院不愿刑事案件在审讯中途节外生枝,拒绝向毛玉萍批出复核权。
香港高院拒绝毛玉萍的司法覆核申请。据知,毛玉萍不会再就高院夏正民法官的拒批司法覆核权提出上诉,故造市一案将于今早正式开审。控方共有七十七名证人,估计聆讯需时三十天,首名特赦证人为毛玉萍的私人助理雷静仪。
香港高院法官夏正民聆听辩方逾两小时的陈词后,强调虽然案中就宪法争拗确有表面可争论的理据,但过往的案例均表明,刑事案件不应中途作出“非正审”的做法,除非涉及特殊情况,否则应待案件审结后,被告才循正常途径提出上诉,而非中途腰斩。
对于原审法官韦毅志的三十八页判决书内容,夏正民认为很难作出任何非议。韦毅志法官在判辞中清楚解释单凭案情本身,已可以裁决廉署销毁截听录音带,并没有对被告构成偏见或不公平的审讯,故毋须再就宪法争议作出定论,便直接驳回永久终止聆讯的申请。
辩方资深大律师清洪指原审法官犯上三项法律错误,包括(一)错误裁定案中没有对被告构成偏见,(二)错误认为构成偏见的举证责任在于被告本身,(三)错误裁定毋须就宪法作出决定。
但夏正民法官强调原审法官已在判辞中表明,截听电话只作搜集情报,侦查罪案,绝非用作举证用途,此点十分重要,可见廉署毁灭截听录音带根本不能对被告构成不公,故拒绝批出覆核权。
法官韦毅志于周二裁定廉署只是依从保安局指引办事,绝非蓄意隐瞒,乃驳回终止聆讯的申请,下令案件于昨晨正式开审,但由于清洪昨日要去高院处理毛玉萍的司法覆核申请,案件延至今晨开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