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乌鲁木齐八月二十三日电(记者孙自法)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员蒋士强教授称,加快建立并完善与国际全面接轨的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以确保人民身体健康、繁荣国际经贸,是中国最现实的一项国策和举措。
在此间中国科协二00五年学术年会“农产品、食品安全与品质检测技术”分会场,蒋士强接受本社记者采访时发出上述呼吁。
他指出,当前中国在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领域存在“数量少、覆盖面窄”、“标准制定、修订慢”、“标准技术水平低”、“标准不配套”、“标准制定没有以风险评估为基础”、“标准制定程序不科学、不合理”、“国际交流少,与国际标准不接轨”等七方面缺陷。
这位业内知名专家为此提出一系列具体建议:
——抓紧修订《食品卫生法》和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卫生法》修订后命名为《食品安全卫生法》更妥,同时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审查、审议、通过和颁布实施。
——改革食品质量安全标准管理体制。建议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业部、卫生部、质检总局等部门共同组建食品安全标准委员会,或直接称中国食品法典委员会。
——全面清理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安全、卫生标准。凡与国际基本接轨的保留,交叉重叠的择优留用,陈旧与国际不接轨、不利于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促进食品国际经贸的作废。
——改革现行标准制定、修正所沿用的计划管理程序。国家设立标准化基金,增加网上公示和举行听证会的形式,广开言路,保证标准的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
——建立食品风险性分析、评估的技术支撑体系。确立食品安全标准建立在营养学、毒理学、医学、卫生学以及严谨的生理、生化、分析化学等科学检测数据基础上,而非建立在感官、形态、物理、化学的通用标准之上。
——优化标准体系结构。将行业标准与国家标准合并、取消地方标准,标准体系优化为国家标准和企业标准两级,特殊情况下设立出口产品标准。
——有些标准可直接移植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标准。鉴于中国尚有一批食品安全标准处于空白状态,一时难于完全补缺,可将CAC相关标准移植过来作为暂行标准。
CAC拥有一百七十个成员国家和地区,其食品法典已成为全球消费者、食品生产和加工者、各国食品管理机构和国际食品贸易唯一重要的基本参照标准,中国于一九八六年正式成为CAC成员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