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19日电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2005年9月12日-15日,“欧盟诉美国-继续终止在欧盟荷尔蒙争端中的减让义务案”(案号DS320)和“欧盟诉加拿大-继续终止在欧盟荷尔蒙争端中的减让义务案”(DS321)的专家组将在瑞士日内瓦世界贸易组织(WTO)总部召开听证会。
与以往不同的是,应当事方的申请,专家组同意通过闭路电视公开他们2005年9月12日、13日和15日的听证会。做为这两个案件的第三方,中方将向专家组提交法律意见。
首次公开审理案件,表明WTO争端解决机制的透明度加强,也意味着各WTO成员及公众更加关注WTO争端解决案件。
据了解,欧盟自1980年开始实行禁令,禁止含有促进生长的荷尔蒙的肉制品进口。1996年4月,欧盟颁布了96/22/EC号指令,该禁令继续禁止当局饲养含有荷尔蒙的动物,同时禁止含有促进生长的oestradiol 17β, progesterone, testosterone, TBA, zeranol,MGA肉制品进口。1998年,美国和加拿大将欧盟的禁令措施告到WTO(案号:DS26和DS48),DSB裁定欧盟的措施违反了《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简称:SPS协定),要求其执行DSB的建议和裁决。但欧盟未能在合理期限内执行该裁定。1999年,美国、加拿大取得了DSB的授权,对欧盟开始中止减让的报复措施。
2003年9月,欧盟通过的2003/74/EC号指令修改了其96/22/EC号指令。根据做出的风险评估,永久禁止含有oestradiol 17β的肉制品。对于其他五种荷尔蒙,由于没有充分的信息进行恰当的风险评估,因而临时禁止进口含有后五种荷尔蒙的肉制品。欧盟向DSB进行了通知。
2004年11月8日,欧盟请求和美国、加拿大磋商,讨论加拿大继续中止减让的问题,但双方没有达成一致结果。2005年1月13日,欧盟请求设立专家组,认为美国、加拿大违反了DSU第23.1、23.2(a)和(c)、3.7、22.8、21.5以及GATT 1994第I和II条。2005年6月6日,WTO总干事指定了三人专家组审理这两个争端。澳大利亚、巴西、加拿大、中国、印度、墨西哥、新西兰、挪威和中国台北为该案第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