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18日电 综合媒体消息,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发布通知,放宽境内银行为境外投资企业提供融资的政策,允许更多境内商业银行提供担保。这一政策将在金融信贷上为中国优秀企业“走出去”提供有力的支持。
据《关于调整境内银行为境外投资企业提供融资性对外担保管理方式的通知》的规定,政策放宽首先表现在审批制度上,外管局将银行对中国境外投资企业提供融资性担保,由原来的逐笔审批调整为年度余额管理,只要银行的对外担保是在核定的额度之内,就不再需要向国家外管局逐笔审批,大大简化了开办此项业务的手续。
中国银行有关人士称,外管局放开额度,简便了企业“走出去”的关键手续,而额度金额将取决于每家银行的资产等财务指标。
同时,《通知》扩大了这项政策的受益范围,由境外中资企业扩大到境内机构在境外合法注册的全资附属企业和参股企业。
此前,外管局已经特批了中行和工行对外担保采用余额管理制度。此次通知将余额管理由工行和中行两家银行推广到所有的外汇指定银行。招行主管海外投资的离岸业务部总经理林大水表示,“工行和中行获得试点之后,包括招行在内的各家银行要求都十分强烈,这次外管局通知发出之后可以说满足了大家的愿望。”林大水预计,通知发出后,各家银行都将积极申请,并争取尽可能多的额度,这项规定的出台对银行和企业双方来说,都是十分有益的,预计相关的业务将有长足的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