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八月十七日电(记者赵胜玉)国家旅游局、国家环保总局发出通知强调,严禁在旅游区及周边地区新批污染环境的项目,已建项目不符合环境功能要求的,要建议政府限期关、停、迁、转。
旅游与环境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旅游需要优良的生态环境,旅游能够有效地促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为加强旅游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保护和改善旅游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旅游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近日,国家旅游局和国家环保总局携手,要求各地从五个方面进一步加强旅游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确立“环境兴旅”目标,实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加强旅游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工作;切实抓好旅游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强旅游生态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建设,积极推动生态旅游;加强旅游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