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近一期的《瞭望》报道,各地公务员的工资是统一标准的,不同的是津贴补贴。发达地区公务员的津贴补贴与欠发达地区越拉越大。为此,日前国务院要求,在清理归并现有津贴补贴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津贴补贴项目和标准,建立规范化的发放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遏制津贴补贴发放混乱的现象。
公务员同工不同酬或同级不同酬、客观上形成“肥差”与“瘦差”的现象,其实一直存在,一些地方政府也曾在本地区范围内做出过相应的调整。但就全国总体来说,这种现象不仅没有得到遏制,反而有越拉越大的趋势。因此,国务院的要求无疑是非常必要的。
全国范围的公务员同工不同酬、同级不同酬现象,主要缘于两大矛盾:一是地区间因经济发展水平、生活消费指数差异;二是同一地区的政府职能差异或同一机关内部门职能差异。
对于前者,笔者以为关键在于保障与管住工资性补贴、津贴的资金来源,让经济落后地区,尤其是落后地区的基层政府按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更有保障;让经济发达地区严格按照规定的资金来源发放,不敢设立小金库之类的额外渠道。
对于后者,则关键在于堵住灰色收入的漏洞。可以肯定地说,与“瘦差”相比,“肥差”肥出的那一大部分,多为摆不到桌面上的“灰色收入”:一是执法权。由于执法行为在操作上有着很大弹性空间,“外快”经常不捞自来;二是有潜在或间接权力资源可以变现。有些部门虽然没有执法权,但对下属企业、本行业企业具有某种评价权,他们的评价往往决定着企业或大或小的命运,致使企业不得不隔三岔五地向他们“进贡”;三是在机关内部,那些足可左右机关运转的轴心部门,掌握着机关的信息垄断权,从而能得到更多的好处。因此,职能差异造成的“肥差”、“瘦差”,关键在于挡住其灰色的职能收益。
笔者以为,从本次国务院“清理归并”、“合理确定”、“建立规范”等举措看,其主要方向,并非一味在地区间、部门间人为“拉平”,而主要在于通过使落后地区公务员的收入更有保证,发达地区公务员滥发现象得到遏制,来解决公务员收入出现地区差、部门差的问题,从而确保公务员的收入来源更统一,标准更透明。这无疑有利于对公务员收入的监督与管理,有利于从整体意义上强化公务员队伍建设。
【来源:大众日报;作者:马龙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