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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置将出台新《指引》 绩差公司股改有章可循

2005年08月16日 11:31

  中新网8月16日电 据《北京现代商报》报道,在刚刚结束的“山东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培训会议”上,监管机构的相关人士透露,将于本月20日出台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指引,以指导即将展开的全面股改工作。

  据悉,上海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周勤业在会上透露,绩差公司将在下一步的股改中有章可循。周勤业表示,重组将作为“对价”来解决部分绩差公司的股权分置问题。他说,如果公司是ST、亏损或业绩较差,可由大股东进行重组,重组之后使公司业绩提升。由于进行重组将导致非流通股东的持股成本升高,因此非流通股东可向流通股东说明其重组中对公司净资产增值的贡献,以较少的对价获得流通股东的支持,部分公司的非流通股东还可直接获得流通权,并不再设定限售期。周勤业还表示,破净公司将优先考虑回购、认沽权证等方式。

  由于对价原本属于非流通股东与流通股东协商的结果,而这种协商没有法律基础,因此才想到以股东大会的形式进行操作,这可能引发一些法律障碍,但《指引》将使该障碍得以消除。

  除此之外,周勤业透露,这部《指引》还将丰富股改方案的多样性,以补充前期股改方案单一的缺陷。他表示,将规定以增发股权向流通股支付对价;以现金支付对价;以向流通股东发行分期兑付的可兑换债券支付对价;及以股抵债、回购等方法来完成股权分置方案的设计。(记者 苗燕)

 
编辑: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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