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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启动“国家环境友好工程”评选 环评重大改革

2005年08月15日 16:00

  中新社北京八月十五日电(记者赵胜玉)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今天在此间宣布,“国家环境友好工程”评选活动从今天开始启动。

  此间专家认为,这项活动的举行是在不断叫停并处罚违反环评法的诸多建设项目的同时,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对认真履行环评规定的各大建设项目的表彰激励,更是对建设项目审批通过后的“后评估”,是环评监督制度又一项重大改革。

  潘岳说,“环境友好工程”是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后确定的名称。本次评选范围,是二00五年七月三十一日前,已经地市以上环保部门审批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建成投产不超过三年的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向项目所在地环保部门申报。为保证公正性,本次评选将充分发挥公众参与的监督作用;一些大学生环保志愿者被吸收为义务监督员,对已获奖单位还要采取长期环境“后评估”方式予以跟踪监督,评选活动不向企业收费,也不采取企业冠名方式。

  经评委会提名和环保总局审评通过的拟授予“环境友好工程”称号的建设项目将通过网络等方式对全社会公示,对有异议的建设项目还要进行重新核查。一旦发现问题,无论是已中选“环境友好工程”的项目,还是已审批开工后的项目,环保总局都将取消其称号。如造成污染事故的,环保总局还将依法严加处罚。

 
编辑:贾靖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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