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11日电 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布的消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自2005年7月10日向社会公布以来,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各地人民群众通过网络、报刊等媒体和来信积极提出意见。
截至2005年8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共收到各地人民群众意见10032条,其中7月27日至8月10日共收到各地人民群众意见3517条。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已将截至2005年7月26日收集到的主要意见,整理成《各地人民群众对物权法草案的意见(一)》,并对一些群众不易理解的法律术语作出名词解释;又将7月27日至8月10日媒体以及群众来信反映的主要意见简报公开发布。
多数群众认为,物权法作为调整财产支配关系的法律,促进民事主体更有效地利用各种资源,促进社会财富的迅速增长,促进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地发展。此次公布的草案贴近社会生活,有利于保护国家、集体和私人所有权,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维护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
许多群众认为,在物权法草案征求意见的过程中,立法工作机构适时地公布征求意见的情况,并对一些群众不易理解的法律术语作出名词解释,有利于进一步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热情,从而更好地集中民智,反映民情。
大家认为,物权法是一部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对进一步发展市场经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深远意义,草案的内容已经比较成熟,希望进一步修改后尽快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