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10日电 据北京晨报报道,针对日前黄圣依律师发出的要求解约的律师函,周星驰旗下的星辉公司于昨天下午6点发表了“绝不接受解约”的声明。在星辉公司发给媒体的传真上,用了“严正声明”这四个字做标题,还在标题下加了重重的下划线,足见事态之严重。
在接到星辉“严正声明”之后,记者立即拨通了黄圣依代理人的电话,不过代理人表示黄圣依现在正忙于拍摄《金色年华》,不接受媒体采访,所有事宜都由她的父亲处理。记者随即致电其父。黄爸爸目前身在上海,他告诉记者,女儿不接受媒体采访是出于自己的建议,而现在自己就是女儿的发言人。黄爸爸表示已经知道了星辉公司的“严正声明”,并针锋相对地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回合一:解不解约
星辉公司:本公司绝不接受旗下艺人擅意违约或终止与本公司的合同。如今,黄圣依小姐企图单方终止合同,本公司绝不接受。
黄爸爸:我们始终认为大家应该坐下来心平气和地谈,通过协商解决解约的事情是上策。星辉公司拒绝接受解约,则必定导致对簿公堂。对簿公堂是一把双刃剑,到时候谈不上谁是真正的赢家。尽管我们很希望事情通过协商解决,但也绝不害怕打官司!
-回合二:成名谁之功
星辉公司:本公司恪尽职责,在短短的两年内使得黄圣依小姐的演艺事业,不论在知名度或收入方面,皆取得卓越的成绩。本公司也很早就大幅超越黄圣依小姐约定的工作目标、分红目标。
黄爸爸:现在的收入成绩和知名度绝大部分都依靠黄圣依自己的努力和劳动。在这两年黄圣依接的工作中,大多数都是靠自己去商谈得到的。虽然最后签约的都是星辉公司,但星辉事实上没有做什么事情。金钱和名气固然重要,但人还有更高层次的需求,那就是得到别人的尊重。收入上的成绩并不能掩盖星辉公司在管理艺人方面的简单粗暴和缺乏尊重。
回合三:威逼真不真
星辉公司:本公司从来没有向任何人作出任何威逼或禁锢行为。如果任何人士继续散布诽谤性言论,本公司将向他们采取法律行动。
黄爸爸:关于胁迫签约事件,我本人在电话中亲耳听到女儿哭着对我说:“爸爸,我没有办法了,他们逼着我签!”我亲耳听见的,还能是诽谤吗?还用得着别人散布吗?
-回合四:私接工作谁之过
星辉公司:黄圣依小姐近几个月来,拒绝接受本公司合理的工作安排,私下承接工作,违反艺人经理人公司的协定。
黄爸爸:“星辉”所谓的私自承接工作,指的无非就是拍摄杂志封面和接受媒体采访。但是这些都是由星辉公司的不作为所导致的!一个艺人需要宣传、需要曝光率,但他们没有人在内地打理黄圣依的事业,她出于无奈只好自己来做。至于说黄圣依不接受公司的合理安排很不准确。在黄圣依当初跟星辉公司签订的合同中规定:艺人不可以拒绝公司的合理安排;公司安排工作必须征得艺人同意。所以不存在黄圣依必须无条件服从公司的安排。
-回合五:谁先挑起事端
星辉公司:本公司认为,经理人与艺人之间的争议,应通过尊重合同、友好、直接、面对面地洽谈解决,而非通过传媒喊话,无理指控、操控舆论去解决。
黄爸爸:这一点我认为恰恰是星辉公司应该好好做到的。我们一直希望这件事情能够通过内部协商解决。但星辉拒绝协商,他们首先把消息(雪藏)捅到网上,对自己旗下艺人进行诋毁和丑化。
-前景:黄父期望好聚好散
现在黄圣依和星辉已经闹僵到这个程度,双方还有没有可能和解呢?在听到这个问题后,黄爸爸机警地反问道:“你说的和解是指什么意思?如果是指重新回到星辉旗下做艺人,那是绝无可能的!我们现在希望的和解,是双方能就如何解约好好地协商,做到好聚好散。”至于解约可能面临的赔偿,黄爸爸表示一切听从法庭判决,对于传闻中上千万的赔偿金,黄爸爸称:“我看不到任何根据。”
星辉公司在声明最后声称:“本公司为黄圣依小姐的全球独家经理人,若任何企业或人士在不经本公司同意下,擅自与黄圣依小姐签约或使用其服务,皆严重侵犯本公司权益,将须负上法律责任。”这等于是对黄圣依的下一任东家提出了警告,但黄爸爸表示,“这只是他们自己的想法”,不会影响黄圣依的“星途”。(记者杨莲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