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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法院首次举行司法警察大演练 应对突发事件

2005年08月05日 10:03

  中新网8月5日电 “30多名群众打着横幅和标语,围堵法院大门;两名被告人在囚车上偷偷打开手铐,下车时突然袭击法警分头逃跑;一名不服判决的当事人带着10公升汽油闯入法院服务大厅,把汽油洒到地上扬言要‘烧了法院’。”这是发生在今天上午,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的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大演练的一幕,此次演练也是最高人民法院以广东为试点来规范全国法院司法警察执法行为的重要举措之一。

  据法制日报报道,最高人民法院警务部负责人表示,此次演练是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重要内容。通过演练,可以让法警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推动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的专业技能和体能训练、模拟和应急实兵演练,提高司法警察的应急处置能力,保障新时期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人民警察的警种之一,担负着与审判工作密切相关的特定的司法保障任务。近年来,发生在法院的一些突发事件,如来访人员自杀、行凶、暴力威胁等恶性事件时有发生,司法警察在执行任务中遇到暴力抗法,人犯预谋脱逃的事件屡有发生,如何应对新情况新问题,提高司法警察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全力维护审判机关安全,是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工作面临的重大课题。为此,广东法院司法警察在应对处置突发事件演练上进行了全国首次尝试。

  演练主要由广州中院、佛山中院司法警察实施,他们结合近几年法院发生的一些突发性情况,演练了正确处置群访、制服脱逃人犯、解除恐怖威胁、制止哄闹法庭等八项科目。(王斗斗)

 
编辑:巫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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