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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一日起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外公开外汇违法信息

2005年08月02日 10:10

  中新社北京八月一日电(记者魏晞)今后,外汇违法信息将不再是少数人的“秘密”。国家外汇管理局今天表示,自八月一日起,社会公众可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查询相关违法案件信息。

  目前,外管局已首次向社会公开披露二00四年一月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直接查处或督办的以及辽宁、河北、深圳试点地区发生的外汇违法信息。

  此番公开披露外汇违法信息,相信将有助于维护外汇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同时有利于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增强政务信息透明度。

  据了解,凡违法金额巨大;同一案件构成多个违法行为;罚没款金额较大;被处以暂停、取消结售汇经营权或外汇业务经营权处罚的;性质恶劣、影响面广的重大外汇违法案件,具以上情况之一的,均将向有关监管部门及政府相关部门提供,并供社会公众查询。

  此类信息披露范围将限定在外汇管理机关已经做出处罚、超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限且发生法律效力的外汇违法案件。对于国家外汇管理局督办或查处的外汇违法案件,凡符合公开披露标准的,不论案发地是否在试点地区,均公开披露。

  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今天表示,未来将逐步实现外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全面有效披露,努力形成健康、规范、有序的外汇市场经济秩序。完

 
编辑:姚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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