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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公开选拔干部制度化 干部1/3以上公开选拔

2005年08月01日 07:10

  中新网8月1日电 “今后每年新提拔的副厅级领导干部,1/3以上要进行公开选拔,各市县每年新提拔的干部,公开选拔的也要占到1/3以上。”人民日报报道,在山西省委近日召开的全省公开选拔30名副厅级领导干部工作动员大会上,山西省委常委、组织部长、省公选领导小组组长任泽民宣布。

  山西省此次公开选拔30名副厅级领导干部,是《山西省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办法》出台后的首次公选。公选对参选人员的年龄、学历、任现职时间等报名条件都作出具体要求。全省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及中央驻晋单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省外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毕业,以及以同等学力取得博士学位的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也可报名。

  在公开选拔动员大会上,山西省公选领导组承诺,今后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要切实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并努力做到科学化。公选工作将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规定的原则、标准、程序和纪律进行,促进“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选人用人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鲍丹)

 
编辑:宋方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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