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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书记卖官案敲警钟 山西掀严查渎职案件风暴

2005年08月01日 06:55

  中新社太原七月三十一日电(记者 张恩)山西检察机关决定从今日起,用一年半的时间,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渎职、失职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影响发展大局的案件。

  山西省检察院负责人在此间指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安排,山西省检察机关对正在开展的,集中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专项工作进行部署。

  据了解,确定查办的重点犯罪案件共三大类十八种罪行:第一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失职,导致严重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犯罪案件,包括滥用职权案,玩忽职守案。第二类是负有市场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失职、徇私舞弊犯罪案件。第三类是司法、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渎职失职、徇私枉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案件。

  近年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失职、贪污受贿等案件在山西时有发生。如原临汾市翼城县委书记武保安“卖官案”,山西省城“七·二八”系列金融诈骗案,太原市万柏林区韦池煤矿安监员朱某、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负责人冯某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导致该煤矿火药爆炸案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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