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太原七月二十日电(梁波)今年上半年,山西省已发生六十八起煤矿事故,死亡人数为二百四十五人。其中,一次死亡十人以上事故六起,一百七十四人身亡。
据介绍,六十八起煤矿事故中,十二起重、特大事故全部是企业未领到安全生产许可证违规生产酿成。其中因一线矿工队伍素质差,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而引发的惨剧日益严重,现已成为煤炭安全生产中的一大重大隐患。
为切实强化安全生产,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日前出台举措,若安全设施不经有关部门审查私自投入生产,或审验不合格就自行施工,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有权对其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人民币的罚款。拒不停产者,其采矿许可证将被吊销。凡是超通风能力生产的,或者井下作业人数超过定员者,将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到十二万元罚款,逾期不改将被吊销证件。
此外,煤矿生产中有出现越层越界开采等九种情形之一者,将处以违法所得一到五倍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吊销证照,构成犯罪者追究刑事责任。并将在今年年内,组建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省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中心、省安全生产执法总队,对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