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19日电 据南国都市报报道,在海口街头,不时会有精神病患者现身街头,他们或赤身裸体满街奔跑,或持刀握棍打伤路人,冒出一串串与文明都市极不和谐的音符。记者经过多方走访,对这一现象的深层原因作了一番深入调查———
●●●现象篇:海口街头屡见疯汉裸奔
镜头一:男精神病患者惨死车轮下
6月15日凌晨1点40分,一名男疯子被中巴车碾死在世纪大桥北边桥面上。肇事车琼A00938中巴车撞人后,冲出约50米才停下。一个多小时前,记者采访路过世纪大桥时,这名年龄在30岁左右的男疯子就站在桥面上。当时虽然经过的车辆不多,但他站立路中非常危险。记者下车试图将他赶走,但他靠着护栏边就是不动。记者因为赶去采访只好先行离开,没想到返回后,看到的已是他的尸体。
镜头二:“交警”原来是个精神病人
7月2日中午12点多钟,海口市龙昆南路与南海大道交叉的十字路口,如流的车辆按照红绿灯信号有序地通行。一名中年男子穿着一身破旧的保安服,头戴大沿帽,腰带紧束,手上套着一双白手套,站在十字路口的中心,冲着过往的车辆打着手势,一招一势有板有眼。从远处看,谁都以为是一名交通警察站在那里指挥交通,可当司机经过路口,才知道是一名精神病人立在那里。后来,巡逻经过的交巡警才将他赶到一边。半小时后,天下大雨,对指挥交通有浓厚兴趣的那名精神病人又跑到路口,扮演起交通警察来。该路段一位姓陈的交巡警对记者说,他们了解到那名精神病人是灵山镇的人,老爱在五公祠、龙昆南等路口“指挥”交通,他们看到也只有将他赶走了事。
镜头三:疯男赤身追过路女子
7月4日上午11点20分,记者采访路过海口市三亚街,刚走到博爱街道办三亚居委会门口,就听到不远处传出一声女子的尖叫。记者循声望去,只见一名年轻女子手上拿把伞,惊慌地从小巷跑出来。在她的身后,紧跟着一名赤身裸体的男人,披着篷乱的长发。见女子跑到人多的地方,追她的男子没有跟出来,而是转身朝三亚下街方向走去。记者正欲报警,请警方来控制追女人的赤裸疯子,对方已跑得没了影。
惊魂未定的女子告诉记者,她经过小巷时,那名光着身子的精神病人从角落里一下子钻出来,把她吓得不知道该怎么办,要是外面没遇到这些行人,后果真是不堪设想。居住在附近的一位阿婆说,光身男子已在那一带出现几个月了,经常跑到街上追妇女。
●●●症结篇:职能部门互相推诿
——城管:那是民政部门管的事
作为负责城市市容管理的主管部门,海口市城管支队政委裴英杰说,城管管的是乱停车、乱摆摊、乱张贴,乱扔垃圾、乱挂招牌等破坏市容市貌的违章行为,出现疯子满街跑这种情况是民政部门没有做好工作,没有对这一群体实行很好地收治和救助。
——民政:那是公安部门管的事
海口市救助站李庆学站长说,省政府琼府[2003]71号文件对此已有明确,“公安部门承担对流浪街头、无家可归、无监护人的精神病人引导、护送、到指定医院接受治疗的职责;卫生部门对于无家可归的精神病人,要积极予以收治;工商、城管等部门应按照职责做好相关的救助工作。”《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前,原来的收容遣送站也曾收容过精神病人,为避免其伤害到自己或他人,遣送站会用强制措施将其管制起来。但现在救助站没有强制措施,被救助人进离站自由,而且现在救助站也已没有收留这部分人的任务。救助站的救助对象是正常、健康的人,任务是救穷、救急,而不是救命、救治,这些有病人员不属于救助站的救助对象。
——公安:医院对送去的病人不接收
海口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易向阳告诉记者,早在建省初期的1989年7月20日,省卫生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和省财政税务厅等4个部门就联合发文,从省平山精神病医院现有编制床位中划出50张床位,专门收治流浪在海口、三亚两市街头、长期无亲属认领和无家可归的精神病人,实行免费治疗和供给吃住穿用,对两市街头的精神病人,经民政部门审查确无亲属认领和无家可归者,由公安部门负责送到平山精神病医院。后来指定收治的医院说精神病人太多,而政府拨款保障的数额有限,为此不愿再接收病人,有时用车拉过去又不得不拉回来。公安部门对此感到两头为难:一边是精神病人要在街上扰乱社会秩序,一边是送达的医院又不接收。到2003年以后,基本上就没再往平山医院送过精神病人,这不是公安没有做工作,实在是没有办法的事。
——卫生:救治费用不堪承受
省里指定收治精神病人的海南省平山医院容纳患者的实际情况到底如何?该院陈院长说,平山医院1989年成为省里指定收治精神病人的医院,当时文件划定的是50个床位,其实收治的病人数量远远超出,多时达到600多人,后经过两种渠道分流,才减轻医院的压力。一是病好后,能说出家庭住址的,民政部门将其送交家人;二是内地的,有关部门出路费安排其回内地。有的没法治好,就一直住在医院,现在医院还住有1989年进去的病人。
鉴于这种情况,财政部门在经费的保障上,由原定的50张床位增加到180张床位,每人每月的供给为800元。医院现在实际收治的病号在220个左右,超出的费用都是医院自己在承担,再接收的话,医院也会被拖垮的。医院也向上级打了报告,虽然没出正式文件,但根据批复意见,超出180个床位的病号,各市县谁送来谁出费用,之后就很少再有当地政府送来精神病人。
●●●反思篇
从对流落街头的精神病患者的调查发现,一方面是由于患者家庭因承受不了巨额治疗费而放弃治疗,或者是因嫌弃有精神残疾的家庭成员,让精神病人流散社会;另一方面是社会保障机制的不完善,使城市中流落街头的精神病人越来越多。
法律界人士认为,精神病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等都是病人的监护人,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应该承担监护义务,保护被监护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精神病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责任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责任人两类,这类病人流浪于街头,首先是其监护人的监护不力造成的,如果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是要承担相关责任的。而且家庭成员之间有相互扶助的义务。
从这两点说,对于离家出走的精神病人,其监护人理应积极寻找,遗弃病人的行为应受法律制裁。《精神卫生法》至今未出台,海南省也没有制定相关的地方法规,由于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依据,不仅精神病患者所带来的社会问题无法解决,患者的治疗、救助和就业等合法权益也难以保障。要想彻底解决这一问题,一方面要立法来加强对精神病患者权益的保护,另一方面是政府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对肇事、肇祸的城市“三无(无家属、无单位、无人管)”精神病人,应实行强制性监护治疗,有关医疗费用由政府专款解决。
街头精神病人的涌现,不仅牵扯到政府相关部门,也让许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忧虑,他们纷纷提议,呼吁政府重视对城市“三无(无家属、无单位、无人管)”精神病人的收治工作。
海口市人大代表王贵说,精神病人滞留在街头巷尾,严重损害海口市优秀旅游城市的形象。他建议市政府成立一个由公安、财政、民政、卫生等部门组成的救治精神病人的专门工作机构,把所需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确保收治精神病人经费到位;卫生部门应根据本市精神病人的情况和数量,制定出最佳的收治方案,确保本市精神病患者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和康复。
海口市政协委员陈志东也曾提议,做好“三无”精神病人的收治工作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组成部分,对促进海口市对外开放,建设国际性的旅游城市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有关部门必须相互配合,切实杜绝和减少流入海口市的精神病人的数量。(吴懿斌、李小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