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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中心:不必强制规定啤酒生产不用甲醛

2005年07月16日 23:41

  针对近日被炒作得沸沸扬扬的啤酒甲醛超标问题,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任助理、高级工程师程劲松16日表示,基于啤酒加工生产工艺技术特性,以及国内外啤酒质量现状,国家不必对禁止使用甲醛作为助剂酿造啤酒作出强制规定,而引导啤酒生产企业不用甲醛,严格控制成品啤酒中甲醛含量是比较恰当的。

  在由国家质检总局、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卫生部、国家食品检测中心等部门联合举行的关于啤酒甲醛问题情况说明会上,程劲松就“啤酒甲醛”产生原因及使用意见作了分析。

  针对有媒体就“啤酒行业秘密”被捅破说法,程劲松认为,啤酒生产过程使用甲醛并不是秘密,使用甲醛工艺也不是违标违规问题。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甲醛就列在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推荐名单中,目前,国内外尚没有啤酒生产企业中不得使用甲醛的法规和标准。

  另外,程劲松向记者解释,成品啤酒的甲醛含量几乎和啤酒糖化过程时是否使用甲醛没有关联,只与酵母代谢本身产生的微量甲醛有关。由国家质检总局日前组织的甲醛抽查结果也证实了国产啤酒甲醛含量远远低于世界卫生组织饮用水0.9毫克/升的限量标准,与国外品牌啤酒甲醛含量无差异。

  最后,程劲松表示,甲醛工艺酿造啤酒并不直接导致啤酒安全问题,饮用是安全的。同时,他强调,在科研上要加强替代甲醛的工艺研究,尽快开发吸咐效率高、成本低廉的替代品。(来源:新华网记者李民)

 
编辑:吕振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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