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新闻中心|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 学 生|科 教|时 尚|汽 车
房 产|图 片|图片库|图片网|华文教育|视 频|商城|供稿|产经资讯|出 版|广告服务|演出信息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台湾新闻
关键词1: 关键词2: 标题: 更多搜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台警方围捕绑架大案“恶龙”张锡铭确认中枪送医

2005年07月13日 10:04

  中新社台北七月十三日电(记者路梅刘舒凌)在台湾犯下十余起绑架勒索案和枪杀案的要犯张锡铭,十三日上午在台湾台中县沙鹿镇中清路一处民宅落网。

  张锡铭绰号“穿山甲”,是继在大陆落网遭遣返的薛球、陈益华之后,近年来岛内最为凶悍的强盗集团,自一九九五年起,在岛内犯下多起绑架勒索案,每起案件赎金都高达上千万新台币,还曾与警方多次交火。

  去年七月二十六日,警方在高雄县大寮乡展开“猎龙行动”围捕张锡铭,并悬赏一千万元新台币,但迟迟无法掌握其行踪。张锡铭擅长藏匿山区,每次犯案后都在南部山区躲藏,项目小组几次搜山未果,都让张锡铭逃逸。

  警方表示,此次围捕行动是由“刑事警察局”局长侯友宜坐镇,指挥三百多名警力,经过一周时间,从台南跟踪张锡铭至台中县沙鹿租屋处,上午七时三十分由装甲车带头冲破铁卷门,双方发生短暂交火。十五分钟之内,张锡铭与同伙绰号“阿呆”的男子先后中弹受伤被擒,并被送往台中沙鹿童综合医院急救。警察局小队长唐嘉仁表示,张锡铭中弹后主动表明身分,并要求送医救治。唐嘉仁本人则遭流弹波及颈部受伤。目前三人均无生命危险。

  据台湾法律规定,“凡意图勒赎而掳人,处死刑、无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但如而致人于死者,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二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伤者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警方表示,有关张锡铭嫌涉及的多起重大案件,包括幕后接应同伙、赎金洗钱管道,以及作案用大批军火藏匿地点等相关案情,项目小组正扩大侦办中。  (完)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广告服务-【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
[京ICP备050043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