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13日电 人民日报报道,北京市交通管理部门将进一步规范完善执法告知制度。对非现场违法,在现有的对外网站、触摸屏、声讯电话、手机短信、电视台公告、报纸公告、交通广播等7种告知方式的基础上,增加邮寄书面告知和信息亭发布。机动车接近报废年限、违法记分满12分,实行邮寄书面告知。这是记者12日从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召开的“严格执法、规范执法”会议上获悉的。
北京市交通管理部门规范执法行为的措施还包括:
———规范固定违法监测设备的设置。重点在交通秩序乱点、事故黑点、警力控制不到地区设置固定监测设备,并以此为原则开展一次全面清理,对不合理设置进行调整。
———规范移动违法监测设备的使用。数码照相机主要采集静态交通违法行为,数码摄像机主要采集动态交通违法行为。已设有固定监测设备的地点,民警不得使用移动监测设备拍摄同类违法行为;已采取抓拍方式记录的违法行为,民警不得现场再对相同的违法行为进行二次处罚;使用移动监测设备工作时,乘坐车辆必须号牌齐全,并放置在不影响交通的地点;不得委托交通协管员使用移动监测设备抓拍行驶中的违法车辆。
———清理事故办案超期扣留车辆,尽快发还当事人。对因无法找到车主而超期扣留的车辆,经登报公告三个月仍无人认领的,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