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7月5日《法制日报》报道,前不久,重庆巴南区为庆祝建区十周年,先后与两家文化公司签订合同,委托文化公司“邀请著名专业演员,举办一场有一定水平的演唱会”。合同规定,一定要请到周华健、黎明、陈慧琳、张柏芝等著名演员,根据演员的档期,其他演员可以调整,但其中一名内地当红女演员“不能缺少”。为此,区政府向一所技术学校借款80万元作为活动启动资金,这笔钱至今欠款尚未还清。
尽管由于种种原因,那名当红女演员在当地某些领导的千呼万唤之下最终未能到场,给演唱会留下了不小的遗憾,但区政府借钱举办演唱会,把请到当红女演员作为与文化公司合作的“基本条件”,某些领导简直成了“超级粉丝”,其心之诚挚、其意之痴迷,在近年来见诸媒体的“公款追星”事件中当属典型。
记得就在一年前,四川万源市以纪念万源保卫战胜利70周年的名义,耗资2000万元举办豪华晚会,仅某歌星一人独唱4首歌,即获税前报酬30多万元。而万源市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市,年财政收入仅4000万元,财政赤字高达1.6亿多元,政府不得已下发红头文件,强行摊派各单位购买价格高昂的演出门票。这正应了那句话,“政府请客,百姓买单,明星发财”,凡“公款追星”促成的演出活动,差不多都是这个规律。
有专家指出,“公款追星”之风盛行不衰,主要缘于当前财政支出机制存在一个致命的弊端———与西方国家具有法律效力的“铁预算”不同,中国的预算往往是“软预算”,财政支出具有很大的随意性,某些部门或单位的主要领导凭着个人的偏好,有时就能决定大笔公款的投向,加之人大作为权力机关,对财政预算的监督没有到位,使得政府可以随意花钱而不必承担责任。
同样值得注意的是,某些领导凭着个人的偏好,决定将大笔公款用于“追星”,甚至把请到某些个明星视为一种荣耀,他们这种特殊的“个人偏好”,实在是别具匠心而又意味深长。当庆典开幕、晚会进行到最高潮或演唱会结束之时,某些领导兴高采烈地走上舞台,与自己仰慕已久的当红明星亲切握手、合影留念,不知他们是否想过,在台下观众和电视机前观众的心目中,他们会是一副什么样的形象?
某地一名县委副书记称:“不办些节庆活动提高知名度,我们这些偏远的小县城搞招商引资谁来呀?”饿着肚子办晚会,打肿脸蛋充胖子,以此提高知名度,有利于招商引资,成了一些地方“公款追星”的另一个理由。
《资治通鉴》记载,“诸蕃请入丰都市交易,(隋炀)帝许之。先命整饰店肆,檐字如一,盛设帏帐,珍货充积,人物华盛。卖菜者亦藉以龙须席。或过酒食店,悉令邀延就座,醉饱而散,不取其直,给之曰:‘中国丰饶,酒食例不取直。’胡客皆惊叹。其黠者颇觉之,见以缯帛缠树,曰:‘中国亦有贫者,衣不盖形,何如以此物与之?缠树何为?’”
当年隋朝弄虚作假粉饰太平的伎俩没有骗过“外商”的眼睛,今天一些地方以招商引资之名,大行“公款追星”之实,除了扰乱演出市场的正常秩序,助长一些明星大腕“扭扭屁股就来钱”的自信和漫天要价的臭毛病,同时引起群众的反感和舆论的批评之外,又能真正得到什么东西呢?
真相已被揭穿,本质已然暴露,“公款追星”的把戏该收场了。
【来源:北京青年报;作者:潘洪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