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1日电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1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法制讲座,讲座的题目是《民主法治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吴邦国委员长主持讲座并发表重要讲话。
吴邦国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适应了中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这既是对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经验的总结,也是在新的国内外形势下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推进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举措。它反映了我们党对执政规律、执政能力、执政方略、执政方式的新认识,为我们紧紧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提供了重要的思想指导。
今年2月,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全面、深刻论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系列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明确提出了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十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吴邦国指出,这些重点工作都与人大工作密切相关,我们要深入学习、全面领会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人大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他着重强调三点:
一是,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们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我们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得越好、发展得越好,就越有利于巩固我们党的执政地位和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就越有利于凝聚全国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共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越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是,把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维护好实现好。维护、实现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我们要充分发扬人民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更好地发挥人大在体察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方面的优势和作用。要正确反映和统筹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认真督促有关方面及时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作为人大工作的准则,倾听人民呼声,代表人民意愿,维护人民利益,使人大各项工作顺应民心、反映民意、贴近民生。
三是,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贯彻好实施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法治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实行和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充分发挥法治在促进、实现和保障社会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从法律上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要更加注重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加注重规范公权和保护私权,使人大通过的法律和作出的决定更加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和现实需要,切实体现党的主张,真正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方式,不断加强监督工作,努力增强监督实效,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促进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要通过加强人大立法监督工作,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推动形成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社会氛围。
讲座的主讲人是中央党校副校长虞云耀,他重点讲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民主法治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民主法治提出的新要求等三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