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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师大回应争议校规:禁"二奶"是为远离丑恶

2005年07月01日 10:53

  中新网7月1日电 据重庆晨报报道,重庆师范大学近日出台了一则《学生违纪处理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因其中涉及到对学生当“二奶”和“一夜情”等行为的处罚,引发争议。昨天,该校宣传部部长税强代表校方接受了记者采访。

  税强介绍:当初把《规定》张贴出去,校方完全没有思想准备,两天前,是媒体的报道引起学生注意后,才知晓此事的,根据教育部和市教委的文件,校方对原来执行的校规进行了修改,于是才形成了现在这样一个征求意见稿。

  《规定》征求意见稿中有关于学生当“二奶”和“三陪”必须接受处罚的条款,那是因为学校地处沙区商业中心地带,而且实行开放式办学,周围环境复杂,我们顺应社会和时代的发展,制定此《规定》,是为了让学生远离社会中的某些丑恶现象。该《规定》并不说明重师的学生就去当了“二奶”或“三陪”,相反,重师学生是相当优秀和有上进心的。

  这份《规定》是怎样制定出来的?税强说,5月份学校成立《规定》修改稿的工作小组,学校党委副书记任组长。我们先进行调研,然后是起草和论证,紧接着是修改和征求意见,最后是提请校长办公会通过,并且到教委备案。一切工作我们都是谨慎和负责的。首先我们咨询了法律专家和教育专家的意见,学校将对用词不规范的地方进行规范。在法律专家的建议下,我们将完善此《规定》,但并不意味着《规定》要去掉“二奶”、“三陪”等称呼。

  《规定》中关于学生当“二奶”、“二爷”的处罚规定,表明的只是学校的立场:我们赞成什么,否定什么,我们的价值取向,以及我们想引导学生做什么样的人。

  税强还表示,该校正对该《规定》进行论证,将力争在9月1日正式实施。(周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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