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8日晚,安徽泗县因注射甲肝疫苗入院观察治疗的学生增至259人。事件发生后,公众都渴望早日获知事件的真相,然而,在调查刚刚开始的时候,当地利益相关部门急于下结论的态度,使人怀疑某些真相是否会被更深地隐蔽。
截至28日晚,安徽泗县疫苗事件入院观察治疗学生增至259人;与此同时,相关部门对事件原因的调查正在进行。公众对此事件的关注集中于两个方面:其一,发生死亡或不良反应的儿童到底是因为过敏还是中毒,原因何在?其二,疫苗是否真如一些报道所说的是“夺命疫苗”?从现有的报道看,安徽有关方面在这两个公众关注的问题上都有“遽下结论”的倾向。
早在6月24日六岁女童李微(化名)死亡的次日,泗县卫生局对其死因的描述是:感染重症菌痢致呼吸衰竭。而在28日,新华社报道了安徽省卫生厅对事件原因的初步认定:死亡患儿的死因可能和重症感染合并接种疫苗后的免疫反应有关。如果说,泗县的利害相关部门出于尽早息事宁人的考虑而急于做出结论尚可理解,那么安徽省卫生厅的“初步认定”就让人感到奇怪了。
据28日《东方早报》最新报道,在收住学生的泗县第三人民医院,当地两位最有发言权的主治医生尚在渴望“权威专家能够早日给出一个意见”时,该省卫生厅为何已有初步认定了呢?卫生部专家组是在记者发稿时的27日晚才抵达当地,安徽省卫生厅为什么不等卫生部专家组有了说法之后再下结论呢?
笔者并不是无端质疑安徽省卫生厅的结论,实在是因为其结论当中的“群体性心因反应”之说难以服人。心因反应说,显然是针对许多出现异常反应而入院观察的学生而言。那么什么是群体性心因反应?其定义是由剧烈的、异乎寻常的精神刺激、生活事件或持续困境的作用所引发的精神障碍。然而,精神性障碍何以出现心肌酶谱普遍增高的现象呢?
关于疫苗的安全性,目前在各大媒体上,对此次接种所使用的疫苗大都使用了“夺命疫苗”的字样。而据28日《新闻晨报》的报道,当记者提出疫苗是否已经变质的问题时,泗县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杨平一口否认,认为“假设疫苗变质,那么影响的是疫苗的效力,也就是说疫苗产生甲肝抗体的能力可能会降低,但绝不会对疫苗的安全性产生影响。”然而,这可能又是一次“遽下结论”:一方面,“泗水事件”发生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已派人赶赴疫苗生产厂家所在的杭州紧急调查此事,在调查结论未出之前,任何说法都是主观臆断;另一方面,疫苗样品已送至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检测,在检测结果还没有出来的情况下,那位局长凭什么认定疫苗绝对不存在安全性问题呢?
泗县疫苗事件发生后,公众都渴望早日获知事件的真相。然而在调查刚刚开始的时候,当地利益相关部门急于下结论的态度,使人怀疑某些真相是否会被更深地隐蔽。
(来源:齐鲁晚报,作者:杨耕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