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昆明六月二十七日电 题:关爱,来自身边
中新社记者 应妮
二十二岁的张燕(化名),身材高挑,细弯的眉毛显然精心修饰过,上身一件写着“舞”字的宽大T恤,下身一条练功裤,鲜红的舞鞋在一身黑色中格外抢眼。当记者在昆明强制戒毒所见到她时,张燕正在演出排练厅里压腿。
年龄虽不大,可她已经有三年的吸毒史,这也是第二次进戒毒所。“出去不好受,周围人看你的眼光都是不一样的,很难交新朋友,就又跟以前的毒友一起,然后就复吸了……”她顿了顿,“我希望社会不要歧视我们!”说着说着,眼泪就从张燕眼中滚落。
《二00五中国禁毒报告》中赫然写着:“从一九八二年至二00四年底,我国累计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为一百一十四点零四万人……,三十五岁以下青少年占登记在册吸毒人员总数的百分之七十点四。”张燕正是这七成中的一个。
好奇心是青少年吸毒的一个重要诱因。记者在昆明、大理强制戒毒所接触到的戒毒学员,绝大多数都表示是对毒品的好奇,觉得自己不会上瘾,再加上身边“毒友”一劝一激,就这样陷入了“白色陷阱”,无法自拔。
有些青少年吸毒则源于叛逆心理。对父母苦口婆心的教导置若罔闻,“你不让我做我偏要做”,在这种极度叛逆的心态下一步步滑向罪恶的深渊。
还有一些则源于无知。“可悲的是,有的青少年觉得摇头丸之类的根本不是毒品,甚至把吸毒看成‘时尚’、‘有个性’,更有甚者,一些女孩子居然听信吸毒有助减肥、美容而‘毅然下水’,殊不知吸毒是违法行为”,云南省禁毒委员会秘书长孙大虹感叹。
在成瘾后,一些没有收入来源的青年人便会去偷、去抢,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因之更招致世人“另眼相待”。孙大虹表示,对这些从戒毒所里走出来的青少年,应该予以更多关怀,倡导社区帮教。对那些曾经吸过毒的青少年要采用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和谈心,时常关心他们的日常生活,将他们与原来的不良圈子隔离开来,让他们感受到社会各界并没有放弃和看低他们,从而不会自暴自弃。
“有的青少年复吸,又回到戒毒所治疗,当问到为什么会复吸时,孩子说,老师和同学全都知道我吸毒了,学校不肯收我了,我什么都没得干只有继续吸。”这是记者从戒毒所的工作人员处听闻的故事,着实令人扼腕痛惜。
没有社会的关爱,张燕的红舞鞋如何跳出优美的舞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