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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土地违法案件呈上升趋势 查处工作步履维艰

2005年06月25日 13:17

  “审计风暴”也刮不到的土地违法案件

  □回放

  2001年4月,私营企业华海公司在得知武汉市政府准备征用江汉区(应为“江岸区”)后湖乡两个村805亩土地的情况下,通过该乡有关领导引荐,未经任何审批手续,分别与两村签订了土地联合开发合同,“特别”规定,如遇国家征用该地,华海公司保证对两村每亩地的补偿不低于10.8万元和12.5万元,若国家征地补偿高于上述价格,则超出部分的80%或全部归华海公司所有。同年8月,武汉市以每亩14.8万元和14.7万元的价格征用上述土地,华海公司从中攫取差额1801万元。华海公司在得到最后一笔资金两天后,即向工商部门申请注销企业。

  武汉市洪山区927亩集体山林地,先后4次被非法买卖,有关单位和个人从中牟利4000多万元。

  ———摘自审计署李金华审计长在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所作的《2003年度审计工作报告》

  李金华的审计报告因为引起社会普遍关注,而被誉为“审计风暴”。

  报告中所披露的包括武汉这两个土地案件在内的18个案件一时间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一年来,这些案件不知被媒体报道了多少次。

  从去年6月23日到现在,时间已过整整一年。“审计风暴”中提到武汉的两起土地案件查处的情况如何呢?不久前,记者在武汉有关部门采访时得知,华海案件的主要犯罪嫌疑人王克荣已被抓获,但案件尚未审结;而洪山案件的查处进展更是艰难。

  从李金华审计长的审计报告看,洪山案件所涉及的违法犯罪金额是4000多万元,而华海案件是1801万元,从犯罪金额来看,洪山案远远大过华海案。无疑,洪山案件与华海案件相比,是一起更大的土地违法犯罪案件。

  为什么更大的案件却得不到及时查处呢?在武汉期间,记者试图就此进行采访核实,但经多方努力没有结果。

  土地违法案件何以大量发生?

  以华海案件为例,在武汉采访时,记者了解到,华海公司在武汉原本就是一家纯私营企业,可以说没有任何背景。就是靠着公司老板王克荣(即华海一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现已被押)与武汉土地储备中心某负责人的“交情”,从这位负责人那里知道了后湖乡两个村805亩土地已列入了政府的征地规划。于是,王克荣就打起了这805亩土地的主意,经与武汉土地储备中心某负责人、后湖乡两个村的村负责人密谋,并买通了这些人后,到工商部门注册了华海公司。在非法取得805亩土地补偿款1801万元后,王克荣立即到工商部门注销了华海公司,然后卷款逃到海南。一年以后,有关部门费尽周折才将王克荣抓捕归案。

  土地违法案件呈不断上升趋势

  □背景

  有资料显示,2000年以来,我国查处土地违法案件56.8万件。2003年发现土地违法行为17.8万件。2004年,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85078件,审结案件83806件,两项相加达到了168884件。有专家指出,如果再加上未被立案的土地违法行为,实际上,2004年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总量肯定会超过2003年。显然,土地违法案件的发案数量呈上升趋势。

  被“审计风暴”曝出的案子,有关司法部门在查处土地违法案件时为何讳莫如深?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土地违法案件的背后往往都有官员的身影。

  说到问题,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更是直言不讳,土地违法行为大多都和地方政府部门或政府官员有关,很多干脆就是基层政府直接违法。

  这位专家分析指出,政府土地违法大概包括两种情形:一种是基层政府如县乡政府领导、也不排除地市级领导违法批地。

  这位专家说,撇开占用耕地的正常原因,即一些地方政府敢于出面征占用耕地,除了片面的“政绩观”,即要抢在任期内做出“大手笔”和片面的“发展观”,即单纯追求地方GDP的快速提高之外,另一个突出原因就是利益所致。无庸讳言,土地收益是近几年一些地方财政收入的一块“肥肉”。1999年,为了有效控制用地,中央实行向地方收取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中央占30%,地方占70%,没想到的是,这种三七开分成使一些地方政府尝到了土地的极大甜头,圈地、卖地成风,有的省仅半年下来经营土地的收入就达200亿元。另一类就是各级土地管理部门中的蛀虫。这些人手中往往掌握着大量的土地征占用的信息,面对因土地产生的巨额报酬,这些人心中的所有防范底线都被一一攻破,最终不惜铤而走险,公开出卖土地征占用信息,进而走上犯罪道路。

  这位专家说,土地违法案件不断上升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土地违法问题处理难,往往是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而且违法者常常得不到法律制裁。

  有关人士认为,目前土地主管部门在土地管理中过分强调“疏”而忽视了“堵”是一个亟待引起重视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的土地市场管理更多的是围绕土地市场的宏观管理来做文章,这是大事,没错。但是,归根结底,宏观管理只是一种“疏”的方式。从目前我国土地资源紧缺的形势来看,只“疏”不“堵”显然不足以缓解土地紧缺的危机。为此,作为土地管理部门必须做好“疏”、“堵”这两篇文章。“疏”,就是要国家进一步加强宏观调控,从法律法规和制度上进一步规范、引导,合理、依法使用土地;“堵”就是要坚决打击各种违法征占地行为。作为各级土地管理部门不但不应姑息违法行为,而且应该定期通过媒体公开土地违法案件的发生、查处情况,从方方面面震慑土地违法行为,最终让土地违法者付出刑罚的代价。

  有关信息表明,一些土地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不作为也是造成土地违法案件不断上升的一个重要原因。据人民日报报道,该报记者就群众反映的河南洛宁县西山底乡郭庄村耕地被违法无偿占用、农民拿不到补偿款一事,前去河南洛宁县西山底乡郭庄村进行采访。就在记者在郭庄村采访期间,郭庄村村支书闻学平公开对村民们说:“这两天我们已经把‘工作’做好了,补偿该怎么样还怎么样,记者来一下顶个屁用,就是登报我也不怕!”

  闻学平为什么不怕,据人民日报的报道,就是“闻支书”早已在县乡土地管理部门甚至县乡领导那里做好了工作。

  类似的例子不胜枚举。要想最大限度地遏制土地违法案件的上升趋势,最终保护好我国有限、稀缺的土地资源,在依法打击土地违法犯罪的环节上,有关部门必须旗帜鲜明,绝不能再讳莫如深。

  【来源:法制日报;作者:郄建荣】

 
编辑: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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