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23日电 据共同社报道,东京高等法院23日就二战劳工中国受害者刘连仁(已故)诉讼案下达二审判决,驳回命令日本政府支付2千万日元赔偿的一审判决。
东京高等法院在刘连仁诉讼案中承认了日本政府在战后没有及时保护刘连仁属于违法行为,但以“当时日中两国间没有关于国家赔偿的相互承诺”为由,驳回了一审判决。
日本侵华期间,刘连仁被强掳到日本北海道的矿山。后来,刘连仁逃进山中,独自在山中过了13年的野人生活。1996年3月,刘连仁向日本政府提起诉讼。2000年9月刘连仁去世,享年87岁。他的妻子赵玉兰继承丈夫遗志,继续向日本政府索赔。2001年7月,东京地方法院判决日本政府向刘连仁支付2000万日元的赔偿金。但随后,日本政府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