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23日电 据中国法院网消息,安徽省阜阳市原副市长王保民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今天上午在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1992年9月至2000年5月,王在先后担任安徽涡阳县委书记、蒙城县委书记及阜阳市副市长等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职权等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从中收受贿赂21笔,合计人民币20.8万元。另外,王的家庭财产和家庭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为85万余元,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
庭审中,王对指控其犯罪事实亦供认不讳。该案将择日宣判。(张成伍、张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