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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商业银行首次获得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资格

2005年06月22日 13:58

  日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复,同意上海银行开办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由此,该行成为全国城市商业银行中首批获得此资格的银行。

  2004年2月4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了《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并在3月1日正式施行。暂行办法对国内外银行在境内开展衍生产品业务的资格参照国际标准给予了严格的规定。据悉,到目前为止,绝大多数城市商业银行由于受自身条件的限制,尚未向银监会提出申请。

  目前,理财产品中不少均涉及了衍生交易,尤其是外汇理财产品更是包含了期权、掉期等衍生工具的综合运用。在缺乏衍生交易资格的情况下,银行很难开发出吸引客户的理财产品,从而极大地限制了银行的综合竞争力。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从长远看,随着我国利率、汇率的进一步开放,作为创新金融产品的衍生产品将被广泛用于为客户提供保值、避险服务,同时也为银行对自身资产负债进行有效管理,规避经营风险,提高盈利水平和竞争力提供了有力工具。上海银行衍生产品业务资格的取得,有利于上海银行利用远期、掉期、期权和期货等衍生工具,为更多机构与个人客户进一步提供各类理财、投资和避险的金融服务。

  据悉,上海银行以申请开办衍生产品业务为契机,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对衍生产品交易进行了较长时间的研究和分析,并从完善风险管理、人员配备和培训、支持系统更新、实施方案和制度建设等各方面作了充分准备。此次获批将使上海银行能够为客户提供相应的衍生产品,进行更多种类理财服务,同时也为该行进一步的金融创新创造了条件。(王炯)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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