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22日电 今日出版的上海《新闻晨报》报道称,国家目前正在研究制定《关于带薪休假的具体办法》的消息刊发后引起方方面面关注。为此,该报记者于21日下午专门向劳动保障部门、国务院法制办追问制定和实施带薪休假的有关情况,却被告知尚无定论。
《劳动法》中明文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但由于没有带薪休假的具体实施办法,目前,沪上企业明确将带薪休假作为公司福利制度固定下来的,绝大多数是外资企业和国有企业,而许多民营企业尚未建立明确的员工带薪休假制度。
前程无忧最新一次全国200万个样本的调查显示,90%的外资和合资企业都已实行带薪休假制度,但只有35%的民营企业实行带薪休假制度,大多数是大型的民营企业。因此,许多民营企业的员工被拒在了带薪休假的门外。
报道还称,目前上海市已有部分企业实施了带薪休假制度,一些外资和合资企业规定,员工上班一段时间之后可以带薪休假,不同职位休假的天数各不相同,而且随着工作年份的增加休假的时间也随之增加。(谢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