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从本网直接下载使用,如欲转载请与原刊发媒体联系。)
中国与欧盟于6月10深夜达成关于纺织品的协议,化解了近日闹得沸沸扬扬的一场贸易纠纷。此事不仅可喜可贺,而且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因为,类似的纠纷,不仅现在有,将来还可能有。中国与欧盟关于鞋类商品的协商谈判正等待着进行;美国与中国关于纺织品的谈判还在进行之中。
商品贸易本身是一对矛盾。卖方希望多卖钱,买方希望少花钱,利益矛盾,必然要经过“讨价还价”才能成交。所以贸易中发生争论,很是正常,不必“大惊小怪”,更不应“小题大作”。
当前欧中和美中关于纺织品、鞋类、自行车等贸易纠纷,深层次地观察,属于“南北矛盾”,即发展中国家的劳动密集型产品,与发达国家知识科技密集型产品,交换不平衡的问题。中国与欧盟此次谈判获得成功,为正确处理这类矛盾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首先,进行国际贸易必须尊重和遵守平等互利原则。贸易双方,都不能只为自己着想,也要为对方着想。利益均分,大家都有钱赚,这样才能成交。两国之间,交换的商品千百种,某些种类多赚一点,另些种类少赚一点,双方利益总体上大致平衡,这样两国经贸合作才能持久和兴旺。
其次,必须遵守和维护自由贸易原则。贸易自由化、经济全球化,是当代的大趋势,也是成立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宗旨之一。贸易自由化必须实行统一标准,不能“双重标准”“各取所需”。遇到对本国有利就要求自由化,遇到对本国不利就实行保护主义,这无助于国际经贸交流合作。
在降低关税,撤销贸易壁垒的过程中,每个国家都不仅获利,也都要付出代价。权益与付出应当平衡。以中国为例,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时,中国面临巨大压力,国内许多人担心,中国新生的汽车和家用电器等行业经不住“舶来品”冲击,会被压垮;中国农产品,也竞争不过美澳加拿大产品。但中国政府和人民还是决心参加世界贸易组织,因为看清了经济全球化大趋势,也相信中国的优势行业(劳动密集型行业)将从经济全球化中得益。如果只要求中国为经济全球化付出,不允许中国从经济全球化中得益,显然不公平。
第三,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应互相尊重和体谅,不可恃强凌弱,以富欺贫。贸易纠纷应当心平气和,协商解决。中国有句古话:“和气生财”。“吵架”是生不了财的。“单边主义”,“一方武断”,动不动“惩罚”“制裁”,生意还作不作?交情还要不要?这种思想和做法,不仅短视,而且出于一种“财大气粗,恃强凌弱”的心理。
第四,经济归经济,政治归政治,有害的是动不动把经济问题“泛政治化”。冷战思维还盘踞在某些人心里,遇到同中国沾边的事,就勾起内心存在的“中国威胁论”,厌恶和疑惧油然而生,于是小事化大,大事难解。这种心态应当避免,因为不利于美中友好,不符合美国利益。
来源:美国《侨报》 作者:方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