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21日电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商务部19日以部令的形式发布《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办法(暂行)》,对部分国家和地区出口的部分纺织品实行临时出口许可管理。该办法即是中欧签署纺织品协议后,一直被企业和业界所观望的纺织品出口额度分配方案。新办法将从7月20日开始实施。
商务部在该《办法》中明确,凡是列入了《管理商品目录》的商品,外贸经营者应在出口前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办理临时出口许可审批手续,并申领许可证,凭许可证向海关办理报关验放手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商品将列入《管理商品目录》:有关国家或地区对我实行限制的纺织产品;双边协议规定需要临时进行数量管理的纺织产品。根据这一条款,目前我国实行临时许可管理的商品主要是美国对我设限的7类纺织品和中欧协议涉及的10类纺织品。
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实行“一批一证”、“一关一证”,在公历年度内有效,有效期为6个月,逾期作废。获得临时出口许可的经营者在临时出口许可数量有效期内如无法全部使用的,应不迟于许可年度结束前60天将剩余数量上交商务部。
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副会长曹新宇表示,根据中欧达成的纺织品协议,自6月11日起中国向欧盟出口的棉布、T恤衫、毛衫、裤子、女衬衫、床单、连衣裙、胸衣、桌布、亚麻纱等10类纺织品将受到额定数量的限制。商务部已经开始根据新出台的《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办法(暂行)》核定企业对欧盟出口数量。一旦企业获得配额,中国海关和欧盟海关将凭企业电子数据、出口许可证书和原产地证书予以通关。
据透露,在协议签订后一度出现部分企业出口欧盟通关遇到阻碍,双方达成协,中国企业自7月20日起出运的输欧盟10种纺织品将依出口许可证书等证明办理通关手续,在此之前出运的10种纺织品无须办理出口许可证。
商务部人士指出,中国自今年1月1日起,对相关纺织品出口不再实施配额许可证管理。此次出台的“临时出口许可管理”与之前实施的配额管理的区别在于:一是种类大大减少。在配额时代,欧盟对华纺织品实施配额的品种有41类,现在实施数量限制的只有10类,其他31类均不受限制。二是限制时间有限。美国对中国设限的7类纺织品明确规定为期一年,而中欧纺织品贸易协定的有效期截止到2007年年底。
商务部19日公布《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办法(暂行)》后,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尽管《办法》还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但对促进我国纺织品增长方式转变,稳定纺织品出口经营秩序,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纺织品出口企业应积极调整,适应遵守《办法》中的相关规定。
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副秘书长张锡安说,这一《办法》的颁布,消除了国内外对于中国纺织品向欧盟出口的疑虑和危机感,使纺织品出口企业出口有规可循,不再忧心忡忡、不知所措,避免了过去“不管价格,先抢订单”恶性竞争的局面。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副会长曹新宇则提醒国内纺织品出口企业,不要盲目抢关出货。
据了解,中欧达成纺织品协议以后,欧盟海关从6月11日当天就已经开始实施新的管理办法,对于没有中方出口许可证的中国纺织品禁止放行。对此,曹新宇说,有些企业为了抢关提高实际出口的数量,所发的纺织品已经在对方海关出现了封关的情况和卡关的情况。我们有必要提醒企业,这个时候盲目地抢发商品,可能会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陆纯 肖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