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六月十九日电(记者李鹏)中国银监会加大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专项治理力度,在查处违法违规违纪的同时,抓紧做好不良资产处置的监管法规制度建设。
中国银监会十九日消息,银监会主席刘明康表示,将研究制定《不良金融资产处置尽职指引》、《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息披露办法》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办法》等监管法规制度。
刘明康指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以来,在处置不良资产、支持国有银行改革和国有企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银监会和审计署在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现场检查和审计中,都发现了一些问题,个别问题性质较为严重,有的已经涉嫌违法犯罪。“虽然是局部和个别现象,但其危害不可忽视,必须严厉惩处。”
银监会为此近日专门召开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专项治理工作会,并成立查处工作组确保查处“不走过场”。刘明康称,将严查违法违规行为,落实整改措施并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
据悉,今年四月,银监会开始组织对信达、东方公司二○○四年收购的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所剥离的可疑类贷款,以及受财政部委托处置的中国银行、建设银行损失类贷款进行全面检查。下半年还将对四家资产管理公司二○○四年以及二○○五年上半年完成的终极处置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查处剥离接收及资产处置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刘明康指出,中国不良金融资产的成因较为复杂,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作为新生事物在体制、机制、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上也存在较为明显的缺陷。他表示,将积极推动完善不良资产处置的市场环境,促进资产管理公司加快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