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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七月一日起飞机出入境乘客需书面申报

2005年06月14日 19:30

  中新社北京六月十四日电 记者从海关总署获悉,为保证广大旅客通关安全和权益,防止危害中国政治、经济和生物安全的物品出入境,自二00五年七月一日起,乘飞机进出中国的旅客,将需填写“海关进出境申报单”,向海关进行书面申报。

  海关总署表示,此次改革进出境旅客申报制度选择航空口岸作为试点,今后将逐步扩大到陆路、海港等其它各类口岸。据悉,目前中国航空口岸进出境旅客量约占全国进出境总人数的六分之一,每年大概有近五千万人次乘飞机进出境。

  据海关总署有关部门介绍,为方便旅客,提高通关效率,海关借鉴国际惯例,设计了新版申报单式样,简化了填写方式。新的申报将事先发放到旅检现场、航空公司、旅行社等,旅客可通过多种渠道取得申报单,在通关前事先填写。

  中国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免除了大部分旅客书面申报义务。近年来,国际恐怖主义活动频繁发生,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进出境旅检渠道走私对中国政治、经济和文化有害的武器、毒品等物品,故改革进出境旅客申报制度显得十分必要。

  据了解,目前国际上大多数国家,无论是美国、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还是巴西、印度等发展中国家,均要求进出境旅客向海关书面申报,履行有关义务,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特别是美国“九一一”事件后,美国等西方国家均采取了更为严格的措施,强化对进出境旅客的监管。

 
编辑:闻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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