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北京某大学的张老师向记者提供了一份学术期刊“版面费”的交款通知单:“尊敬的张××,您的论文通过评审,将在我刊二○○五年第五期上发表,原文四千五百字,您应交版面费五百元,见款排版……”记者了解到,期刊收取“版面费”,在以前是“只可做不可说的事情”。
可悲的是,现在这种事已经被视为公开的秘密,并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
学术期刊收取“版面费”的做法无疑助长了学术腐败,这种收版面费后发表的所谓“论文”的学术价值,是没有什么公正可言的。然而,想发表论文得先交“版面费”,这成为许多大学生、研究生以及在职人员默守的“潜规则”。加之,一些学术杂志社为贪图私利或照顾所谓关系甘作安置伪劣学术的巢穴;正刊不足,就扩充“增刊”、“专辑”等容纳之。
据了解,交费入“增刊”、“专辑”发文者,大都是为评职称急需论文成果,但由于水平有限等原因,在学术刊物发表论文很难,只好投机取巧走“快捷方式”。毫无疑问,这是学术腐败现象在学术期刊界的突出表现之一。
笔者认为,“版面费”的出现是大学教育中一些不合理的规定造成的。多年前,一些高校在研究生论文发表方面提出了量化标准,也就是说,研究生是否在学术杂志上发表论文;其发表论文的数量;以及该学术杂志的水准都成为影响其学位授予的因素。
一经推出,内地高校纷纷效仿。这样一来,研究生的论文就源源不断地涌向为数不多的核心期刊和部分重要的报刊、杂志,造成这些杂志、报刊通过收取“版面费”的途径来抬高门槛。
“版面费”危害的是全体学术界。当不该入选的“学术文章”,堂而皇之地出现在“学术杂志”的版面上,总有一些本该发表的东西被挤走了。更严重的是,学术界加入“市场”后,刊物、经费和论文,相互运动,形成了权、钱、学之间封闭式的“三角贸易”。
这种“学术”,很容易丧失社会大众的信任,“信任危机”,唯此为大。此种不公正、不合理现象倘不加以扭转,真的会出现“学将不学”的局面,学者当以为忧。
文章来源:香港大公报 文/胡杨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