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4日电 (记者尚伟华)今年1-5月份,河南省累计审批办理退(免)税15.27亿元,其中退税7.15亿元,免抵税8.12亿元。
2004年,河南省紧紧围绕保证出口退税机制改革这一工作重点,千方百计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全年该省国税退税部门累计审批办理退(免)税33.16亿元,同比增长37%,其中退税23.06亿元(还老帐9.8亿元),免抵税10.1亿元,“老帐要还”、“新帐不欠”的改革要求在该省得到了很好落实。
出口退税是国际惯例,也是中国对外贸易经济领域的一项基本税收制度,同时也是鼓励出口、扩大创汇的一项重要的不可或缺的政策性工具。1994年-2004年,河南省国税部门累计为企业办理出口退(免)税132亿元,为该省的对外贸易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主要表现在:
一是促进了外贸出口持续高速增长。2000年-2004年河南省实际办理退税分别为9.29亿元、12.35亿元、14.36亿元、24.144亿元、33.16亿元,同期,该省外贸出口分别为14.93亿美元、17.15亿美元、21.19亿美元、29.8亿美元、41.76亿美元。
二是促进了出口产品结构的优化。据统计,2004年河南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7.44亿美元,同比递增53%,占全部出口的17.8%;机电产品出口7.07亿美元,同比增长36.6%,占全部出口的16.9%。同时,低附加值、高能耗、高污染的出口产品比重则有较大幅度的下降,出口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
三是促进了外贸体制改革的发展。近些年来,在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政策的有力作用下,外贸代理制有了长足进展,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增幅巨大。到2004年底,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35.56亿美元,占全省出口总额的85%,以专业外贸公司为主力的出口格局从根本上得到了改变。同时,在出口退税政策的支持下,加工贸易也有了较大发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