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的任务型“国民代表大会”的任务完成了。6月7日下午投票结束,5项“修宪案”悉数通过。这5项“宪法”的修改内容大致为:“立法委员”席次由225席减为113席;“立委”任期由3年改为4年;“立委”选举改为单一选区两票制;废除“国民大会”,改由公民复决“宪法”修正案;“总统”、“副总统”的弹劾,改由“大法官会议”审理。
因为“宪法修正案”为国民党、民进党两大党所支持,因此顺利通过并不令人意外。现场曾发生少数党发动抵制,运用会议规则及程序上的争议使投票延迟了一小时余。但是总的来说,过程尚称平和,一切依照原来的规划进行,整个会议在两天之内结束。
在5项“修宪案”之中,改造“立法院”就占了3项,而且民间共识比较高。原因是历年来“立法院”编制庞大,“立委”龙蛇混杂,水平参差不齐,议事全无效率,动辄在电视摄像机前骂脏话,再则拳脚相向,成了天下的笑柄。民众对这种现象可谓深恶痛绝,视之为乱源。一旦有提案要将“立法委员”人数减半,大多数人立刻举双手赞成,先去掉一半“立委”也算是为民除害吧!
最有争议性的“修宪案”,废除了“国民大会”,改由公民复决进行“宪法”修改。反对废除“国民大会”者较少,它的存在实在没有必要,只劳民伤财,多选出数百名所谓的“国大”代表,开会吵架而已。
原本“国民大会”的作用主要是“修宪”,如今改成由全体公民复决投票修改“宪法”。它的过程是先由“立法院”1/4以上的“委员”提出“修宪”,再有超过3/4的“委员”出席,出席“委员”有3/4赞成修宪案之后,该案通过。公告半年后举行公民投票复决,需总选举人的半数以上同意,方可以修改“宪法”。
也就是说“修宪案”的提出,先要在“立法院”获得57%的多数支持,再交付全民投票。台湾目前全体合格选民约1600多万,不管投票率的高低,必须要得到800多万的同意票,方能通过。复决案门槛比较高,当
然也是合理的,要更动“基本大法”必须慎重行事。
民进党一直把“公民复决修宪”这一条渲染成“公投入宪”,予深绿民众一种错觉,这就是“制宪”,跨向订定“台湾独立国宪法”的第一步。
这种说法也不能说它完全离谱,因为如今修改台湾“宪法”的机制与途径已经出笼。假如有人提出一套“台湾独立国宪法”,在“立法院”能得到足够的票数支持,“公民复决”投票结果也得到了800多万选举人的票,这部“宪法”就得依法公布实施了。“修宪”的路已经划出来,然而是否能走得通还有待考验。民进党高层散布言论,他们正筹划“第二次修宪”,内容尚未完全定出来,将依照新通过的“公民复决法”进行之。
国亲对所谓的“第二次修宪”表示反对,认为没有必要不断地“修宪”。一心想制定“独立宪法”的“台联党”则发出悲观的言论,“修宪”门槛太高,想加进去任何“独立条款”目前都很困难。
有人把“公民复决修宪”法案看成是一个“台独”乘虚而入的缺口,但也可以成为聚集民意,表露大众心声的窗户。台湾前途兹事体大,万万不能由嗓门大的政客乱吼两句就草率决定了。反对“台独”的朋友要时时严密把关莫叫“台独法案”轻易偷渡关山。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作者:马康庄(台湾民意调查基金会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