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六月九日电(记者沈晨)奥运会冠军刘翔诉精品购物指南报社等单位肖像权纠纷案一审败诉后,刘翔的代理律师郑英华今日上午向北京海淀法院递交上诉状,正式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奥运会冠军刘翔诉精品购物指南报社等单位肖像权纠纷案于二00四年十月二十二日立案。此后,北京海淀法院主持进行了证据交换,并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二00五年五月十八日,刘翔向北京海淀法院提起撤诉申请,法院不准其撤回起诉,继续审理。二00五年五月二十五日,北京海淀法院宣判并送达一审判决书,驳回刘翔的相关诉讼请求。
刘翔的代理律师郑英华今日下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原审判决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两方面均存在严重错误,侵害了刘翔的合法权益。他认为,精品购物指南报社侵害了刘翔的肖像权,刘翔诉讼制止侵害肖像权符合法律规定;精品购物指南报社未经相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不得承接广告业务,一审判决认定专刊封面广告合法,不符合法律规定;原审法院裁定不准刘翔撤回起诉违反法定程序;一审法院故意编造法律偏袒精品购物指南报社等被告,侵害法律公正,也侵害了刘翔的合法权益。
目前,刘翔代理律师郑英华所在的北京市海铭律师事务所已组成一个由资深律师与专家构成的律师团,并正在运作成立跨所合作的律师联合体,为刘翔提供更加优异的法律服务和支持,以期实现法律公正。
中国田径协会同时就刘翔提起上诉一事发表看法,希望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能够客观公正地裁决,并期望通过刘翔的诉讼有力地推动全社会关注运动员合法权益的保护,提醒人们不能随意侵犯和损害运动员的权益。(完)